春節前夕,集團工會將會費4.25萬元、申請上級工會困難幫扶資金6.7萬,共計10.95萬元,發放到42名困難職工手中,根據員工困難情況,最高獲幫扶資金1.6萬元,最低1000元。
按照上級工會《關于做好2021年度困難職工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》,企事業單位的在崗、待崗、病休職工(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、繳納工會會費),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患病、子女上學、殘疾、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,家庭總收入除去上述情形引發的必要費用支出后,家庭實際人均年收入達到或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0%的職工家庭。
本著職工個人申請困難的原則。職工因各類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生活困難的,先向所在單位工會分會提出救助申請,分會做好資料收集、匯總后上報集團工會。集團工會對照困難職工范圍和標準,對申報對象進行戶口;身份證;家庭成員工資收入;結、離婚證;殘疾證;入取通知書;學費;住院結算單;房產;機動車等資料整理、審查及部分上門調查核查。集團工會委員會召開擴大會議,請上級工會專業人員指導評審,快速上報了8名符合上級幫扶的困難職工家庭。這8 個家庭均為急性重病及患癌重癥家庭。對34名一般困難職工家庭,集團工會做到應幫盡幫,伸出了溫暖援手。